装修工及学生涉藏索带白电油等脱罪 官指警员证供混乱

2021-03-08 16:45

黄博昕(左);林志威(右)。
黄博昕(左);林志威(右)。

前年12月1日尖沙咀「毋忘初心大游行」中,两名男子涉嫌被搜出喷漆、白电油及索带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物3罪。两名被告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志威(23 岁,装修工人)被指管有一支黑色喷漆。黄博昕(24岁,学生)则被控管有两罐白电油、一个打火机及一包索带。

裁判官叶啓亮表示,拘捕林志威的邓警员证供混乱,曾推翻自己作供。邓曾指被告先自行跑走,后来又改称速龙小队举起蓝旗向前推进后,被告才跑走。叶官认为警员证供于一些重要情节上未必可靠。另外,邓警员亦曾表示林被捕时戴有手套,但另一名在场的周警员,却指被告没有手套,却不知道为何拍照时变成有手套,叶官认为手套可协助判断被告是否有不当意图。

另外,根据证人描述,黄博昕当时身穿红衣,亦只在原地站立张望,明显与其他「核心示威者」不同,而索带一直放在背囊内,非触手可及,索带亦可以是日常用品。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前提下,裁定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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