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区选舞弊李轩朗申请宽免条例限制 法官押后裁决

2021-03-17 17:09

林博(左)要求法庭裁定李轩朗(右)非妥为当选。
林博(左)要求法庭裁定李轩朗(右)非妥为当选。

前年11月九龙城土瓜湾南选区区议会选举,「九龙角落」李轩朗以170票之差,击败「西九新动力」林博,林博随后入禀选举呈请,指控李轩朗作出舞弊或非法行为。林博代表今日于高等法院指李轩朗声称获学者沈旭晖、立法会前议员刘小丽等人支持而展示横额宣传,发布宣传品前未获对方签妥正式同意书,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要求法庭裁定李轩朗非妥为当选。李轩朗代表则向法庭申请宽免条例限制,辩解行为出于大意。

呈请人林博代表指李轩朗仅曾透过Whatsapp及Telegram联络国际关系学者沈旭晖、刘小丽等人,便声称获其支持并制作横额宣传,凭藉其影响力最终胜选,惟沈旭晖事后才补签及公开同意书,刘小丽更从未签妥。李轩朗其后辩解因事忙没有仔细查问及确认,误以为已获其同意,呈请人一方反驳李轩朗蓄意为之,属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条,发布选举广告假称获支持,要求法庭裁定李轩朗非妥为当选。

答辩方李轩朗的代表大律师石书铭陈词承认李轩朗并未获刘小丽书面同意授权宣传,但辅以2人Whatsapp对话纪录解释指曾透过电话通话获刘口头同意,而Whatsapp对话显示刘有意向支持李轩朗并计画签署同意书。石书铭辩护指李轩朗早在背囊中携带同意书,并曾给予4人签署,行为显示李轩朗并非蓄意不签妥同意书,又再解释指李轩朗曾努力恪守条文,案中行为仅出于粗心大意,而非怠慢妄为。石书铭另提醒《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相关条文用字分别为「书面同意」及「同意书」,解释因后者属管理性质条文,故用字更精细,但观乎条文原意,均旨在确保候选人声称所得支持名副其实,进而再提供多项社交媒体对话纪录,逐一说明其馀授权李轩朗宣传的人均曾以其他形式作书面同意。石书铭最后指事件中李轩朗没有误导选民,希望法庭能尊重选民意愿,批准是次条文宽免申请。法官杨家雄语重心长指如批准申请,将造成重大影响,最终押后裁决。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10
更新时间17:09

李轩朗辩解因事忙没有仔细查问及确认。资料图片
李轩朗辩解因事忙没有仔细查问及确认。资料图片
林博提出选举呈请。
林博提出选举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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