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刑毁「喜茶」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 待索医疗记录月中判刑 

2021-04-01 11:02

少年认损坏「喜茶」新城市广场分店设施。资料图片
少年认损坏「喜茶」新城市广场分店设施。资料图片

著名内地连锁茶饮店「喜茶」早前位于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分店,一名16岁少年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服刑罚过轻而申请覆核获批,上诉庭为少年索取劳教中心、教导所、更生中心报告,而少年首次表示自己自幼患有哮喘病,上诉庭指这与少年参与足球校队比赛夺冠有所出入,决定进一步索取报告及医疗记录,案件押后至4月16日早上九时判刑,少年继续还押候判。

现年17岁的周建诺去年尾承认在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喜茶」内,非法损坏两部收银机显示屏和一部八达通处理器,总值15,200元。

代表周建诺的吴建五大律师指,周自幼患有哮喘病,最近因疫情而没有履行社会服务令,亦没有运动身体,故身体较差。吴提到周品行良好,有心向学,即使被捕后仍努力不懈保持良好成绩。惟首席法官潘兆初质疑「良好」成绩的定义,并指:「你同我讲,我觉得(成绩)一般」,吴遂解释说:「成绩唔系优异,所以我用『良好』较中性的字眼」。

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指,原审时的报告没有提及周患有哮喘病,但认为即使周患有哮喘病,服药后仍能做一般运动。上诉庭遂指其席前报告指周不适合判入劳教中心,但周一直参加足球校队,又曾在足球比赛夺冠,认为两者显示周的体能及身体状况有所出入,故需进一步索取报告及医疗记录,以得知周的哮喘病况再考虑最适合的判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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