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未经批准集结】律政司:不论被告政治理念或背景 以同等尺度处理案件

2021-04-02 18:00

律政司指,根据《基本法》独立地主管刑事检察的工作。资料图片
律政司指,根据《基本法》独立地主管刑事检察的工作。资料图片

前年8.18未经批准集结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各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法官昨裁定7人所有控罪罪成。美国、欧盟及台湾亦先后就案件作评论。律政司今日就7名被告「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所引起的评论发声明,指所有检控决定均是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

律政司指,基于回避待决案件的法律原则,任何人都不应评论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的案件,并重申所有检控决定均是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律政司又指,《检控守则》明确指出检控人员不应受任何涉及政治、传媒或个人利益的因素影响。不论被告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律政司会以同等的尺度处理案件。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及继续起诉。

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视《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但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于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过去多年,已提出通知的公众集会和游行一直和平有序地进行,并指令人遗憾的是,案件引来一些基于政治理由而作出的无理批评,又指任何主张指「北京侵蚀香港自由」都是毫无理据,根据《基本法》,律政司独立地主管刑事检察的工作。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Ned Price)评论香港的法庭案件及判决,批评相关定罪具政治动机,并扬言会「追究当局」。欧盟驻港澳办事处亦表示,对多名香港政治人物被起诉表示关注,将继续监察事态发展,以采取进一步行动。台湾的总统府发言人张敦涵表示,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并对于北京当局继续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权,限缩香港人民集会游行权利的作为,表达高度遗憾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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