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澄清指政府官员无资格出任选委会当然委员
2021-04-14 21:46
对于有报道指政府官员将以公职身份成爲选委会当然委员,政府澄清指这与《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的建议不符。
发言人表示,根据条例草案建议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列明,若某人为政府的主要官员、首长级人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警务人员;或任何其他以其公职身分担任指明职位的公务员,则没有资格担任选委会的当然委员。
而在这情况下,他们应指定有关团体或单位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该指定人士的登记同样须经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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