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及831案】张达明:判刑原则料成为上诉法律争拗

2021-04-19 15:09

张达明表示无需要订立「假新闻法」,现行的法律已经可以拘捕和检控。资料图片
张达明表示无需要订立「假新闻法」,现行的法律已经可以拘捕和检控。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9名民主派人士,在前年8月18日在港岛组织或参与游行,被法庭判囚8个月至18个月不等,部分人获缓刑。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控罪涉及未经批准集结,不是非法集结,今次区域法院法官将前年6月之后,不理警方反对及要求作未经批准集结,会以非法集结原则作判决,会成为上诉时最重要法律争拗。

他表示,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集会均是典型的「和理非」行动,过往欧洲人权法院及终审法院都严守界线,和平集会即使违规,仍受宪法保障,基本上不会判以即时监禁,否则等于不鼓励「和理非」。

张达明又认为,现时部分亲建制派传媒和警务处长邓炳强的言论都予人感觉「铺定路」要取缔《苹果日报》,他并指出不需要再立「假新闻」法例,现行已有足够条例对传媒机构作出拘捕和检控。

张达明说,当一个社会法规愈多,执政掌权的人如果不尊重法治,就可以大条道理用个别一条罪检控。当局可以建立很多法规,同时备以不用,到执行时就选择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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