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青年认旺角警署外企图纵火及刑毁 待索报告还押候判

2021-04-27 16:33

巴裔青年承认警署外企图纵火。资料图片
巴裔青年承认警署外企图纵火。资料图片

前年9月5日晚上,有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一名巴基斯坦裔青年在警署外焚烧水马及损坏交通灯。青年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企图纵火和企图刑事损坏两罪,有媒体拍摄到被告当日将燃烧中的胶袋放置在警署门口,之后又有女警目睹被告用行山杖破坏交通灯。李俊文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11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官进度报告、更新中心、教导所及青少年评估委员会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Mahmood Hamaad(19岁)今以广东话应讯,案发时任职记者。控罪指被告于前年9月5日,在旺角警署正门附近企图用火损坏政府的水马,以及在太子道西和弥敦道交界企图损毁交通灯。

案情指,当晚9时许,数十人在旺角警署外聚集,被告在雨伞的掩护下,将已点燃的胶袋放在警署正门水马旁边的保安金属大闸上,然后离开。随后,被告被拍到将一个红色胶袋放在弥敦道地下的一个夹公仔机内。其后发现该胶袋内藏有一个3M连粉红色滤罐面罩及一件黑色长䄂T-Shirt。经政府化验师验证后,发现面罩的内侧发挂带上有可能属于被告。

及至约12时,女警长3567在警署内目赌被告在花旗银行外,重复用行山杖击打及徒手摇晃交通灯,历时3分钟。被告之后沿弥敦道往弼街方向逃跑,并在旺角B1出口被拘捕。

控方今于庭上透露被告患有轻度智障,手持残疾证。另被告案发时没有案底,但案发后因干犯一宗与本案不类同的袭击案而被判12个月感化令。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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