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任宏:传媒无登记制度 以采访为由查册需说服政府部门

2021-05-01 11:40

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表示,新闻机构若以采访报道为由查册,只能各自说服有关政府部门。资料图片
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表示,新闻机构若以采访报道为由查册,只能各自说服有关政府部门。资料图片

港台编导蔡玉玲早前因查册车牌,被控两项作出虚假陈述罪成罚款。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表示,新闻工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但新闻业没有一个从业员登记、资格认可及自律的制度,新闻机构若以采访报道为由查册,只能各自说服有关政府部门。他又指,公共登记册载有大量敏感的个人资料,政府当局应严肃处理相关问题。

蒋任宏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传媒业并无从业员登记、资格认可及自律的制度,若期望负责公共登记册的政府部门,对所有记者的查册申请都「来都不拒」,假设他们都会将资料用于符合公众利益的用途,似乎不切实际。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机构唯有说服政府部门,他们有完善的私隐管理制度,确保记者有专业操守,政府就可以从容批出申请。

蒋任宏认为,《基本法》保障的私隐权并非绝对,并应与人权及公众利益取得平衡,这个平衡往往反映于与公共登记册相关条例内的条文,是公众谘询及立法程序的成果。他举例,政府计画收紧公司查册的安排,在新安排下,全港只有8对人士的资料是完全相同,发生误会的机会率低于10万分之3,反问新安排是否已经在降低私隐风险,以及便利商业运作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他又表示,公共登记册载有大量敏感的个人资料,而在现今大数据时代,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出现严重及难以掌握的私隐风险,包括当事人被盗用资料、蒙受经济损失,甚至受到侵扰以及网络欺凌等,人身安全亦可能被危害。因此他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应严肃处理公共登记册内的个人资料,尤其当事人是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提供该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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