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21人踢保再被捕遭控妨碍司法公正 3人缺席发拘捕令
2021-05-04 13:02
前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警方于何文田一带截获7架车辆,涉嫌协助理大示威者从天桥游绳离开校园,逃避警方逮捕,7架车上13男8女被捕后部份人拒保候查,上周一再次被捕。21人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起诉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其中3名被告伍卓文、黎敬暐和曾瑞娜未有到庭应讯,总裁判官苏惠德遂应控方要求向3人发出拘捕令。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6月21日下午再讯,以转介区域法院,另反对所有被告保释。据悉警方上周一原打算重新拘捕涉案36人,然而其中15人未能寻获。
苏官押后案件至6月21日再讯,批准所有被告保释外出,保释条件包括1万至5万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住于报称地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到警署报到3次,大部分须遵守宵禁令。
21名被告依次为35岁船务主任何英杰、20岁学生林斌、22岁学生伍伟楠、32岁地盘工人冼宏俊、32岁秘书林施雅、23岁地盘工人梁卓锋、20岁理财顾问陈俊锋、25岁文员麦韬 、报称无业的33岁伍卓文、20岁学生利文熙、17岁学生黄筠乔、41岁商人张颂熙、30岁银行经理梁颖欣、26岁网页设计员刘淑华、22岁学生黄琪峰、21岁外卖员林鑫涛、34岁物业管理黎敬暐、32岁客户服务员曾瑞娜、18岁学生卓琬宜、24岁项目助理黎靖言及17岁学生陈宇晴。21名被告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与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作出一项或一连串的作为,意图妨碍香港警务处将会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会被作出。
众人入庭前需经过安检,有别于以往裁判法院惯常做法。
法庭记者:陈子豪 凌子淇
建立时间:11:15
更新时间: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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