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拒公开专业失当教师资料「803基金」申覆核 答辩方指若轻易公开恐制造标签

2021-05-20 17:06

803基金代表律师蓝德业(右)。
803基金代表律师蓝德业(右)。

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成立的「803基金有限公司」,要求教育局公开已被裁定专业操守失当的教师姓名、涉事学校名称以及案件情节等资料不果,去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教育局的决定。申请方今早于高等法院指部份个案涉及违反国家安全、违反宪法、煽动仇恨等,牵涉重大公益,公众理应有权知悉涉案教师身份或受雇学校,然而局方仅依据公开资料守则,一律拒绝公开任何相关资料,缺乏任何实际理据,做法不当,要求局方重新考虑。

申请人803基金有限公司由资深大律师蓝德业代表,由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廖冠华代表答辩人。蓝德业陈词指部份专业操守失当个案,内容涉及违反国家安全、违反宪法、煽动仇恨等,公众应该有权知悉涉案教师身份或受雇学校,学童乃社会未来栋梁,教师工作不但形塑学生人生,更形塑未来社会及国家,故具有重大公众利益要求教育局公开相关资讯。蓝德业补充部份个案涉及散播港独讯息、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影像等,然而局方仅回应指为保校园和谐,避免不公标签,希望大众相信局方处理程序,如有需要会吊销教师注册,一律拒绝公开任何相关资料,以免引发公众激烈争论,亦没有就此提出任何改善政策,以让公众得悉任何教师涉及非法行为或违宪的个案资料。蓝德业指公众利益应受重视,即使不公开涉案教师身份,亦应公开涉案候查的受雇学校名称,使得家长为子女挑选学校时能够了解充份资讯。

蓝德业又指责局方单单重复非约束性的公开资料守则,回应称基于局方须保密投诉资料内容及无重大公众利益凌驾,故一律拒绝公开资讯,认为局方考虑过程不当,没有提出任何理由解释资讯何以需要保密。而当中所涉及的成立个案仅39宗,申请方认为每宗事件情况不同需独立考虑,并需考虑第三方意见及利益,要求局方就事件重新考虑。

答辩方陈词指申请方原先要求公开资料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5类:成立个案数量、涉案教师身分及学校名称、操守失当行为性质、调查结果及跟进行动,属多组特定及个别资讯,答辩方表示惊讶今日庭上申请方只要求披露学校名称,然而如按申请方所言只要求披露学校名称亦不妥,如教师已不在职,此举或令公众对其原受雇学校造成偏见。答辩方反驳法律上有误指控,指教师身分当属《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的个人资料,披露涉案学校名称如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构成个人资料,例如有人在网上「起底」建立资料库,加上学校会间中出版刊物提及校内教师等情况。答辩方续指局方及教师共同理解教师个人资料只会用作调查,不会公开予第三方,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障资料第3原则保护,有别于刑事案件中即使教师身份也会公开处理。

答辩方引用案例指局方根据《基本法》及《公开资料守则》,一般有责任保密个人资料不作公开,又指局方回应申请方前,已考虑过所有相关因素,权衡利弊,所作决定属其专业决定,如非严重不公或决定违法,法庭不应干预。答辩方解释若局方轻易公开涉事教师身份及学校名称,将为对方造成巨大压力,打破宁静安稳的校园环境,令人先入为主,又会制造了标签,影响教学,更会破坏局方与学校之间的互信,动摇纪律调查制度。法官周家明终押后裁决。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32
更新时间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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