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房局建议设新例规管 测试及使用自动车须有运作牌照

2021-05-21 12:18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资料图片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资料图片

运输及房屋局表示,4动驾驶车辆科技急速发展,当局现时会透过「车辆行驶许可证」,容许自动驾驶车辆进行测试,但认为存在不少局限。局方建议设立新规管制度,在《道路交通条例》下订立一条附属法律,届时测试及使用自动驾驶车辆的人或机构要取得运作牌照,相关车辆要通过检验及取得许可证。局方计划画在明年上半年,就规管自动驾驶车辆相关事宜,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条例草案。

运房局副局长苏伟文在一个立法会会议上表示,截至上月底,运输署已向6个机构就11辆自动驾驶车辆发出「车辆行驶许可证」。他表示,无人驾驶车辆属自动系统控制,法例下原本的司机责任未必适用,而相关科技日新月异,认为要构思新框架,以方便业界广泛测试及应用。

会上有议员关注,当局有否提出鼓励使用自动驾驶车辆的措施。苏伟文回应,当局在推动智慧出行中,有涵盖自动驾驶一环。他又引述专家估计,到2030年前后,相关科技才达到完全无人驾驶阶段,但未必能广泛使用,因此希望提供框架作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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