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李志宏涉扰乱秩序 警长否认有身体接触推跌对方

2021-06-03 16:57

李志宏(左)及证人梁志伟(右)。
李志宏(左)及证人梁志伟(右)。

去年5月24日有网民发起「反国歌法、国安法大游行」,港岛一带多人被捕。沙田禾輋区议员李志宏当日亦被警方拘捕,事后被控以一项「在公众地方喧哗或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警署警长梁志伟(译音)今早供称,当日于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看到对方于马路突然坐下,其后指控有警员推跌自己,但否认曾与他无身体接触,又谓没有留意李身上戴著区议员证件。刘绮云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2日再讯。

被告李志宏(25岁)被控于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坚拿道东及轩尼诗道交界的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案发时属传媒联络队的梁作供指,当日负责于在场传媒沟通,期间看到站在马路边近栏杆的被告,因爲担心马路随时开通会影响安全,遂劝喻他返回行人路。但二人交涉期间,被告不知为何突然好急地坐下,之后李指骂自己「区议员同你地沟通紧,你推我?」,惟梁强调当时没有看到被告受伤,亦无求证被告区议员的身分。

梁续指被告询问其警员编号,但根据当时的内部指引,警方只会向公众提供行动呼号卡作身分辨认,而当日身穿的蓝背心已挂上一张写有A115 的行动卡,加上他认为被告的要求很无理,因此未有向其提供警员编号或解释有关指引,但并非故意拒绝回答被告。

梁于盘问时承认,当日警方曾在现场设立封锁线,在范围内的市民无法离开,市民一度获准离开,但很快又遭警方截停,案发时警方于封锁线的后方开始施放催泪弹。而被告曾质问警方行动的原因,但梁不同意被告是因为失平衡而从行人路跌落马路。

梁下午复问时再次表示,直到被告被捕时仍然不知道他的身分,又指就算知道他是区议员,仍然会向他作出劝喻,「因为有车经过就会撞到佢」。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3:41
更新时间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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