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元朗区议员接警告信 民政署:派蜡烛或违法
2021-06-05 18:53
多个区议员派发蜡烛供市民自行悼念「六四」,民政事务总署则指,区议员进行与区议会的工作无关,并影响地区和谐,及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的活动。如事实证明其区议员办事处曾用作不合乎区议会职能的用途,相关的酬津及办事处营运费用将不获发还,而该区议员亦可能因违反其他法例而负上刑责。今日再有两名元朗区议员表示,接到署方的警告信。
元朗区议员陈树晖及梁德明今日分别发文指,接到民政总署发出的警告信,指他进行与区议会的工作无关,并影响地区和谐,及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的活动,其中包括发表宣传讯息,以鼓励及协助公众人士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
陈树晖下午在网上发文指,接到民政总署发出的警告信。从其上传的照片可见,署方在信中表示,陈树晖早前在帖文中提及会在办事处门外放置一箱蜡烛,让街坊自行领取。陈树晖回应时指,自己只是派发蜡烛,从未鼓励人参与任何集会,并质疑署方「令区议会的信誉受损」及「作与区议会事务无关的用途」的定义。他质疑,为何区议员可以派发口罩却不能派蜡烛,并认为相关做法涉及政治决定。
在署方向梁德明所发出的警告信中,署方在信中附上他在上月29日的帖文照片,梁德明当时呼吁市民到其办事处附近领取蜡烛。梁德明则在帖文中回应指,「Noted with thank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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