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兰桂坊及苏豪区4酒吧违规营业 4负责人被控133客收告票

2021-06-13 08:40

警方及食环署今日进行联合行动,于午夜12时起在中环兰桂坊及苏豪区一带巡查多间酒吧食肆。警方图片
警方及食环署今日进行联合行动,于午夜12时起在中环兰桂坊及苏豪区一带巡查多间酒吧食肆。警方图片

警方及食环署今日进行联合行动,于午夜12时起在中环兰桂坊及苏豪区一带巡查多间酒吧食肆,提醒处所经营者、从业员和市民严格遵从防疫规例,并采取严厉执法行动。食环署及警方于行动中发出133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行动中,警方发现3间位于兰桂坊的酒吧,以及一间位于苏豪区砵典乍街的楼上酒吧违规营业。4间处所的27岁黄姓男负责人,40岁陈姓男负责人,40岁外籍女负责人,及41岁外籍女负责人,分别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人员将检控上述负责人。

其中3间违规处所内共46名男及39女,年龄介乎21至45岁,涉嫌于违规经营的食肆内聚集,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条例》(第599G章),人员遂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另外,一间位于兰桂坊德己立街的酒吧内有33名男子及15名女子未有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遂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另外,于苏豪区巡查的警员亦发现,一间食肆未有于处所张贴其营运模式之告示,另一间食肆则有一名员工未有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接种新冠疫苗,遂向两名负责人作出口头警告。

警方续呼吁酒吧业界严格遵守持牌条件及根据相关法例经营酒吧食肆。处所负责人亦应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确保顾客在进入指定处所时必须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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