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砖掟水炮车原判感化改判入劳教 上诉庭指行为明显挑战法律和秩序
2021-06-21 15:34
18岁男大专生去年元旦游行清场期间向警方水炮车掟砖,并管有锤仔、鎅刀、易燃液体、打火机等。他早前承认刑事损坏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主任裁判官钱礼原判处18个月感化令,律政司最终成功申请刑期覆核,上诉庭本月初改判他入劳教中心。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指,虽然被告希望被改判入更生中心,以赶及9月开学的副学士课程,但上诉庭认为更生中心不足以反映两罪的严重性,相反地判入劳教中心便足以反映两罪的严重性,同时有助被告更生。
18岁被告陈业云早前承认刑事损坏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主任裁判官钱礼判其18个月感化令,律政司及后向钱官提出刑期覆核,却遭钱官驳回。律政司遂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刑期覆核。覆核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及原讼庭法官张慧玲审理,三名法官在判词中提到,律政司在前年9月向钱官提出刑期覆核,在各方订聆讯日期时,律政司表明最快可订在前年12月尾,辩方则指最快需在今年1月,钱官最终考虑辩方档期而把首次刑期覆核订在今年1月25日。上诉庭指申请日期及聆讯日期相隔约5个月,斥钱官迁就辩方档期的做法并不可取,提醒法官有责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安排刑期覆核聆讯尽早进行。
上诉庭早前裁定钱官原则上犯错,18个月感化令的判刑明显不足,判刑未能充份反映量刑准则、被告罪责、案件严重性、保护公众、惩罚、社会谴责和阻吓,过份侧重于陈的个人更生。上诉庭在判词中指,陈有计划地从家中拿走锤仔、鎅刀及打火机,以到场破坏财物,虽然他即兴地在现场拿起砖头砸向警方水炮车,但不代表他的行为仅是冲动,亦是明显地挑战法律和秩序,其行为亦有可能引起涟漪效应,激励他人仿效。上诉庭指钱官过分轻判对被告没有好处,反而令被告经历多次刑期覆核而未能尽早服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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