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证人警称被告电单车驰向警最近约1米 曾加速越防线

2021-06-24 13:09

证人女警司谭蕴儿(上小图)及证人高级督察黄瀚纬(下小图)。
证人女警司谭蕴儿(上小图)及证人高级督察黄瀚纬(下小图)。

餐厅男侍应唐英杰涉于去年七一回归日,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他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进行第二天审讯。

第一名控方证人女警司654 谭蕴儿继续出庭作证,她称其小队当日在轩尼斯道东行线筑起警方防线,指挥中心没有下令他们封堵附近所有道路,故会开放给真正的道路使用者通过防线,警员会上前解释情况,呼吁他们左转经骆克道离开。

而当日有一辆电单车高速驶过骆克道,她指令警员暂停该车,有警员大叫「停车!」,但该车没有停下来。她形容警察站在中线,唐驾驶的电单车在慢线,相隔距离大约三头人头位,即少于一米。她当时听到嘈吵的引擎声,然后电单车便驶过其警方防线,行人路随即有人欢呼喝采,她遂通知其他警员多加留意并保护他们所负责的防线。

辩方资深大律师郭兆铭盘问谭蕴儿,若当时唐有意撞向警方防线,他大可直接转向警员所在的中线及快线,而非从慢线驶过?谭指不知道唐当时的心态,又指因为中线已被警方封锁,故认为唐比较容易从慢线驶过;但在盘问下承认唐可转向中线驶过。郭兆铭指出唐当时有意避开警方,法官杜丽冰插嘴表示,由于涉及唐事发时心态,证人未必能回答。谭续指由于电单车以高速驶过,考虑自身安全问题在场警员不会尝试截停,而是提醒其他警员提高警惕。

第二名控方证人为高级督察16607黄瀚纬,黄在2013年加入警队,在2018年晋升为高级督察。黄在2020年7月1日原在深水埗区当值,及后接获通知港岛区在下午时分有示威骚乱事件发生,遂跟随第一名控方证人女警司654 谭蕴儿的小队到湾仔执勤,小队在下午3时30分在轩尼斯道东行线筑起警方防线,黄当时眼望骆克道方向,观察该处一些可疑的示威者,回过神来的时候已见有一辆橙色插上旗帜的电单车高速驶过,并冲越警方防线,整个过程大约4至5秒。

黄指自己当时手持麦克风及大声公,大叫唐停下来,他估计唐当时车速超过50km/hr,推测一定属超速驾驶,并认为唐驾驶的电单车会对其他警察造成危险,扰乱公众秩序,但并不知道电单车的去向及司机的动机。黄认为唐在冲过警方防线前后有加速的迹象。

控方传召警长朱港作供指,案发当日隶属警察机动部队第一队,在轩尼诗道、卢押道及菲林明道与另外约40名警员高调巡逻,并于轩尼诗道及菲林明道设立封锁线。朱从通讯机得知卢押道有大量人聚集堵路,亦有人放火,故联同小队队员推进封锁线。朱目睹有一辆电单车向警方驶近,控方播放片段显示唐驶过封锁线的情况。朱忆述当时举起右手连警棍尝试截停唐,及大叫「停车」,而电单车没有停下。朱又估计,电单车在距离他约20至25米时开始加速,从时速40公里加至约60公里。朱担心电单车会对后方警员造成伤害;行人路上同时有途人经过,若引起交通意外或会伤害路人。当时行人天桥及下方均有人聚集,当电单车驶过时,在场约有50至60人欢呼拍掌。

郭兆铭盘问朱时质疑,朱只能靠估计当时电单车速度,而非计算其速度。朱则指自己有20年驾驶电单车经验,可凭个人经验及记忆评估速度;另亦根据电单车经过指定大厦的时间估计速度,但承认估计未必精准。郭兆铭要求播放相同片段,指出唐曾扭开电单车避免撞向警员,若唐有意撞向警方则可撞向他们。朱同意唐在最后一刻有避开警员,亦同意唐若有意可撞向警方。

法庭记者:刘晓曦 王永欣

建立时间10:42
更新时间13:09

左起: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
左起: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
证人警长朱港。
证人警长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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