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台湾】李宇轩陈梓华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两案合并转介高院审

2021-07-07 15:45

李宇轩(小图)及陈梓华由囚车押离法院。
李宇轩(小图)及陈梓华由囚车押离法院。

12港人中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及29岁法律助理疑串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涉协助12港人潜逃台湾及请求外国制裁香港,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协助罪犯以及无牌管有弹药罪。2人案件今午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交付程序,以转介至高等法院审理。案件由《港区国安法》的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罗天玮代表,李宇轩由大律师沈仲平代表,陈梓华由大律师萧国辰代表。

控方申请合并2人案件,将2人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处获准,其馀控罪则存档法庭,期间2被告继续还押。

30岁被告李宇轩被控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陈梓华、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为;于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间,在犯下上述罪行后、知悉或相信他有罪,与黎智英、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在无合法依据或合理辩解下,协助李离开香港到台湾,而意图妨碍拘捕或检控;及于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尔顿中心一单位、亦即被告住所,无牌管有弹药,包括232枚使用过的催泪弹、7枚使用过的海绵弹及38枚使用过的橡胶子弹。

被告陈梓华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在李宇轩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知悉或相信该李宇轩就该罪行有罪,与该李宇轩、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谋,并在无合法权力依据或合理的辩解下,协助李宇轩离开香港到台湾,而意图妨碍拘捕或检控李宇轩。

法庭记者:陈子豪 王永欣

建立时间14:36
更新时间15:45

被告之一李宇轩。
被告之一李宇轩。
警员在法院外戒备。
警员在法院外戒备。

李宇轩由大律师沈仲平代表。
李宇轩由大律师沈仲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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