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光时」等字句刑毁隔音板 男子判200小时社服令

2021-07-23 10:16

香官相信被告重犯机率低,判其执行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资料图片
香官相信被告重犯机率低,判其执行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资料图片

五旬汉被指前年 10 月在青衣长青邨对出的隔音屏障及行人过路处,喷上「光时」、「721 唔见人」、「831 杀死人」、「陈彦霖沉冤待雪」等字句,他早前承认两项刑事毁坏罪,遭法庭下令赔偿5400元清洁费。裁判官香淑娴今在西九龙法院指被告早在案件发生前已患有精神相关疾病,亦有向外寻求专业协助,惟效果不太显著。但最终考虑到被告及早认罪,没有案底,相信其重犯机率低,判其执行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梁智辉(51 岁)承认两项刑事毁坏罪,指他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青衣长青邨青葵楼地下,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路政署的财产,即隔音屏障及行人过路处。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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