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纪念馆违公众娱乐场所条例 支联会认罪罚$8000

2021-07-27 15:56

六四纪念馆被食环署指违反《公众娱乐场所条例》。资料图片
六四纪念馆被食环署指违反《公众娱乐场所条例》。资料图片

「六四纪念馆」于今年6月1日被指未领有公众娱乐场所牌照,被控违反《公众娱乐场所条例》。支联会今由律师代表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出庭答辩及认罪,终被判罚款8000元,须于一个月内缴交。

支联会并无成员到场,仅由律师陈璟茵代表出席。辩方求情时指,涉事公司非商业、非牟利,被告同意缴交罚款且场所规模细小,当时只有20名市民参观及两名职员当值。陈亦望裁判官叶启亮考虑被告认罪及初犯,得知被控后已即时停止相关活动。综合上述因素,叶官判被告罚款8000元,须于一个月之内缴交。

支联会被控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无根据香港法例第172章公众娱乐场所批出的牌照而经营在九龙旺角旺角道11-13号艺旺商业大厦10楼的处所,作为一个公众娱乐场所,即图画、文件、物品、报章及影片展览。

「六四纪念馆」于今年5月底重开,因被指没有申请相关牌照而于6月初闭馆。支联会昨日于社交媒体上表示,为谘询法律意见及保障工作人员与参观者的安全,恢复闭馆决定直至另行通知。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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