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制炸弹案】补习师认管有爆炸品下月判刑 官:若意外引爆将致严重伤亡

2021-07-27 17:07

被告黄棨骞认罪。资料图片
被告黄棨骞认罪。资料图片

警方于去年1月在旺角利民大厦劏房内,搜出金属管土制炸弹及火柴头等爆炸品,并拘捕3名正离开大厦的男子,其中一名身上管有单位锁匙的男私人小学补习老师今承认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另外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及管有危险药物罪则获则留在法庭档案。谢沈智慧法官指,涉案物品十分危险及敏感,若意外引爆,将引致严重伤亡,法庭必须向公众传达一个清的讯息,强调没有任何理由能将被告的行为合理化。案件押后至8月16日判刑,被告还押候判。

22岁被告黄棨骞,被控于去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厦的一个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喉管炸弹及火柴头;并管有2.98克草本大麻。

案情指,警方当日在利民大厦展开一个针对怀疑爆炸品的行动。而被告及3名男子于下午1时许离开位于利民大厦1楼的劏房,随后遭警员拦截。警员在被告身上搜出3把锁匙,其后成功用其中一把锁匙开启劏房内的一间房间,并在内搜出草本大麻、喉管炸弹、火柴头、火柴等物。被告于下午5时被正式拘捕。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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