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判决后3指定法官遭电话恐吓 声言放炸弹

2021-07-27 22:00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罪成。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罪成。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今午就首宗《港区国安法》裁定唐英杰罪成后后,司法机构同日下午约5时即接获电话恐吓,一名男子致电杜官,电话接驳到一名职员后,涉案男子即破口大骂杜官:「我会放炸弹炸你」,之后又责骂其馀两名法官,表示「我会斩死你哋,将你哋放血」。警方已经跟进调查。

警方指,今日下午约5时45分接获中区金钟道一法院职员报案,指其办公室受电话滋扰及恐吓。案件暂列刑事恐吓,交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司法机构表示,事件已由警方跟进,不适宜评论。司法机构续指,高度关注事件,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

司法机构亦称,一直以来,法官及司法人员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左起)。资料图片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左起)。资料图片

24岁被告唐英杰涉在去年七一回归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警方防线并撞倒3名警员。他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案件已完成15日审讯,高等法院《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在今天下午3时进行裁决。唐英杰被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均罪成。案件押后至星期四早上10时进行求情,控辩双方需在明天下午3时前向法庭提交求情书面判词。

记者:徐晓伊

更新时间:23:35
建立时间: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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