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以八达通领取方法一帖睇
2021-08-01 08:17
港府电子消费券计画下,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今日派发。使用实体八达通作平台申请的市民,由于有关款项不会自动存入八达通卡内,需透过以下渠道,用已登记的八达通卡拍卡领取:
●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画的补贴领取站 ●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超级市场(包括Market Place、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ichiba及3hreesixty) 的所有分店 ●八达通服务站 ●「八达通」应用程式(在手机拍卡领取) Android - 具备近场通讯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后型号,并已安装 iOS 13或以上,或已连接八达通卡流动读写器 |
市民如已将实体八达通卡转移为手机八达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卡、Huawei Pay八达通卡或Smart Octopus in Samsung Pay),则无需拍卡。
消费券会以储值额形式存入有关八达通卡内。每期消费券需于3个月内领取,如市民未有在3个月限期内领取该期消费券,将被视作放弃该消费券。
由于八达通卡有储值限额(现时一般为3000元),如果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已到达储值限额,市民可以先使用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当其低于储值限额时再拍卡领取未领取的消费券金额。市民可因应其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在3个月限期内分开多次领取每期发放的消费券。
登记人只要于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起计的指定期间内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少于4000元,便会获发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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