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男违强检令 判即时监禁10日
2021-08-05 18:30
一名27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5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日。
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7月6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日。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截至今日,共有166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发言人重申,署方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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