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禁评议会学生入校园 7校董会成员发公开信促撤回

2021-08-06 09:27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成员上月就「七一刺警案」的错误动议,鞠躬道歉。资料图片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成员上月就「七一刺警案」的错误动议,鞠躬道歉。资料图片

港大日前宣布,有份参与7月7日动议悼念七一刺警疑凶的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学生,被禁止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7名港大校董会成员昨晚发公开信予港大校委会,认为有关决定在法理上不恰当,要求校委会撤回。

公开信指出,《香港大学条例》详细列出大学处理学生违反纪律的行为,今次被校委会处分的学生,并没有触犯当中任何一项。校委会声明提及学生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然而警方仍在调查,至今没有学生被检控。按《香港大学条例》,即使学生被法庭定罪,个案应由纪律委员会处理,不必由校委会越俎代庖。

信中又指,校委会没聆听学生辩解,有违程序公义;学生会已撤回决议、道歉及辞职,校方剥夺学生的学习机会,不符大众对大学秉承循循善诱的期望。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对「七一刺警案」疑凶自杀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和「感激牺牲」的议案,其后遭多方强烈谴责,指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学生2日后宣布撤回议案并鞠躬道歉和辞职。

港大校委会本周三召开特别会议,接纳专责小组报告,作出禁止有关学生进入校园范围的决定,直至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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