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华懋2800万讼费 陈振聪被颁令破产
2021-08-13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因伪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被判囚十二年的陈振聪,拖欠华懋慈善基金五千多万元讼费,在囚期间虽已支付半数,惟基金因陈振聪一直拖欠馀下讼费而入禀申请对方破产,案件昨于高院聆讯。上月初出狱的陈振聪未有律师代表,亲自陈词反对基金对他的破产呈请,希望法庭给予时间让他申请法援,以及劝说妻子将将军澳的联名物业出售还债,惟法官陈静芬认为陈振聪无力偿还拖欠基金逾二千八百四十万元讼费,而陈亦欠税务局及龚如心的遗产管理人巨债,故颁令陈振聪破产,并裁定陈需就是次破产案,向华懋基金一方支付两名大律师的讼费,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陈其后向记者表明不排除会就破产令提出上诉,现时他「无债一身轻」,不感觉「无面」,因为「无面程度已到最低点」。 现年六十一岁的陈振聪称,代表的鲍文宜律师行于本周一致函通知撤回代表,并得知律师行将于十月一日结业。陈官则指,鲍文宜律师行早前去信法庭解释,是因为陈一直没有提供进一步指示,亦没有支付律师费用。陈回应指,他于上月三日才刑满出狱,生活仍十分混乱,本周一尝试到法援署紧急申请法援,但他在两日内未能完成填写需透露很多财务实际情况的表格。陈官根据经验表明,法援署一般会拒绝本案的法援申请,假若陈一直拖欠税务局及龚如心的遗产管理人的债项,最终其中一方亦无可避免地申请其破产。 陈坦言「虽然我已经无晒钱」,但他在囚期间一直向亲友借贷,已向华懋支付了一半讼费,他现时没有银行户口、没有信用卡,「喺世界任何地方我都无钱」,虽然陈与妻子在香港仍有两幢联名物业,惟妻子一直不愿意签署卖楼,妻子亦不同意先卖出一幢物业,然后让妻子全权持有另一幢物业的做法。陈称他与妻子就此争拗不断,双方关系恶化,陈于二〇一七年主动提出离婚申请,为免自己成为妻子的负累。 陈振聪在庭上更指控,华懋慈善基金以假合约盗取龚如心遗产来打官司,令身为民事争产及刑事的伪造遗嘱案中的关键证人王永祥律师作出假口供,涉嫌欺诈及包揽诉讼等。 陈早于二〇一七年在内地提控八家公司,包括华懋慈善基金、华懋集团及旗下两家公司、两名内地商人持有的三家公司,以及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厦门市思明人民法院受理后,该民事诉讼已定于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开审。 陈指厦门案牵涉令他坐了八年冤狱的事实真相,他并非企图逃避破产令,亦不是想利用破产来逃避支付讼费。陈指:「有好多人用破产来避免还债,我咁努力希望得到时间缓冲,纯粹希望彰显公义,找出事实真相,相信厦门审讯可以证明我系无辜」,陈亦怕如法庭现时判他破产,会影响他在内地诉讼寻求公义的过程,惟陈官指陈从没有向法庭提交有关厦门案的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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