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反制裁法》会考虑港实况
2021-08-16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料将审议《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日在网志表示,《反外国制裁法》是确立基本原则的全国性法律,日后在香港实施时,会充分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如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惟预计有人会借此炒作,试图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抹黑香港的营商环境,造成市场波动来浑水摸鱼,必须提高警觉。他又指本港经济持续改善,第二季经济增长达百分之七点六,相信下半年经济应续有改善的空间。
陈茂波昨日在网志表示,美国一再无理遏制打压,甚至利用香港作为干扰中国发展的手段,包括取消对香港的特殊关税待遇、实施科技产品出口管制,对香港营商环境肆意造谣中伤,甚至无理制裁中央和特区官员等,意图对香港营商环境造成严重干扰,霸凌行径正变本加厉。他认为,《反外国制裁法》「是要让政策工具箱里有更多样化的反制手段,可以相称的力度来作出抗衡及应对」,丰富「工具箱」内的选项,可视之为「被动式」的防御部署,确保有足够的还击力量,「让横蛮的对手面对现实、回复理性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是「以战制战、以战止战」的策略。
陈茂波认为,《反外国制裁法》可透过两方面发挥作用,一是阻断任何组织或个人执行外国的「所谓制裁」,二是执行国家的反制措施,无论是阻断外国所谓制裁的「长臂」,抑或执行反制,都是为了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正常经营企业的发展利益。
他提到欧盟或英国也有类似的反制政策,香港在回归之前,也有透过《保护贸易权益条例》(第471章)反制其他国家的额外贸易限制,以减低港企所受的影响。
陈茂波强调「反外国制裁是外交事务,属中央事权,香港有宪制责任落实」。他指出,由于内地和香港法律起草模式不同,《反外国制裁法》是确立基本原则的全国性法律,日后在香港实施时,在操作上会充分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如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不过,他指出,「可以预计的是,或许有人会借此炒作,试图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抹黑香港的营商环境,甚至造成市场波动来浑水摸鱼,我们必须提高警觉、有所准备」。
另外,陈茂波又指,本港经济持续改善,第二季的经济增长达百分之七点六,虽然略低于首季,却已是连续第二个季度反弹,总计上半年增长百分之七点八,将今年全年的增长预测,由原来的百分之三点五至百分之五点五,上调到百分之五点五至百分之六点五,相信下半年经济应续有改善的空间,惟还看未来数月本地和世界各地的防疫控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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