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审议国旗国徽例 曾国衞:可规管网上恶搞
2021-08-28 04:3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首次会议昨日举行,有议员关注条例能否规管「擦边球」行为,包括在网上恶搞国旗。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重申,有关图案若令人有理由相信是国旗,亦属犯法。他强调,立法旨在保障国旗及国徽正确使用,维护国家尊严,唯一的原则就是要尊重国家,相信市民很容易理解何谓「侮辱」。
民建联张国钧在无竞争下当选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其中工联会陆颂雄关注,如有人在网上恶搞国旗,例如将国旗上的五星换成五颗病毒形状,法例能否处理。曾国衞说,只要有关图案令人有理由相信是国旗,同样犯法,因为涉及公开、故意,无论是透过实体方式,还是电子、网上方式去侮辱国旗国徽,都是犯法。有关网上执法行动,交由执法部门处理。有关检控时限会延长至两年,为警方提供足够的调查时间。
新民党容海恩亦提出,条例适用于中小学教育,却未有纳入幼稚园。她认为,幼稚园学童开始成熟,可接受如何唱国歌、升国旗等应有甚么礼仪的教育,应从小做起,「六岁先开始做太迟。」教育局回应指,设有幼稚园教育指引,幼稚园老师应该帮学生认识国旗、升国旗的礼仪及认识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让他们建立国家的归属感。
修例草案亦禁止国旗及国徽的图案,用于商业广告或日常用品的外观设计;日后有活动需使用国旗及国徽,事后必须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罪成,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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