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8岁男生认暴动罪 还柙下月判刑

2021-08-30 11:08

前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有人于旺角示威。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有人于旺角示威。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有人发起于旺角进行示威活动,多人被捕,一名大专男生今承认一项暴动罪。案情指案发当日有人投掷汽油弹致招牌起火。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今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把案件押后至9月2日判刑,被告还押候判。

案情指,警方于前年 11 月 19 日晚上于弥敦道与咸美顿街交界设立防线,现场有约100名示威者聚集,有人架设路障并向警方投掷砖头及汽油弹。其中一个汽油弹击中招牌致起火,警方及后发射催泪弹及橡胶弹驱散示威者。警方再向前推进,而被告及部分示威者仍未有离开,一名警长及其队员制服被告,被告亦一度尝试逃走。及后警方在被告背囊检获电筒棍、一支断掉的行山杖、一支扳手、一罐打火机液体,手套及滤罐等物品。

辩方求情指,被告获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及行政人员高级文凭取录,但因本案而未能修读,被告因一念之差而犯下大错。本案暴动规模及时间短暂,汽油弹虽造成财物损失,但没有人受伤;控方亦无直接指称被告的行为,亦无指称他领导或煽惑他人。

18岁学生贾钧善,被控于前年 11 月 19 日,在旺角弥敦道近咸美顿街的公众地方参与暴动;非法管有一支电筒棍,一支断掉的行山杖、一支扳手,及一罐打火机液体。贾今承认一项暴动罪,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3罪则获存档法庭。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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