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促政府引《公司条例》彻查康宏

2021-08-30 11:02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近日敦促政府根据《公司条例》,对已除牌的康宏环球进行调查,因康宏的股权斗争及法律诉讼,令一众投资者在停牌期间蒙受巨额亏损、血本无归。 据港交所文件显示,康宏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内亏损近26亿元。谢伟俊指出,现时监管机构无权监督类似康宏这类已除牌的公司,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曾于七月引用《公司条例》,并责成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任会长陈锦荣,调查停牌中的壹传媒(00282),怀疑该公司不公平地损害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故此举有可能是保障康宏股东的唯一选择。 自2017年以来,围绕康宏的纷争可谓无日无之,台湾富邦集团副董事长蔡明兴及其家人(蔡氏家族)持有康宏29.98%的股份,蔡明兴在董事会中占一席位,但持有29.91%股份的郭晓群却没有任何席位。郭晓群为佳兆业集团(01638)执行董事,其父亲郭英成是佳兆业集团主席及星岛新闻集团(01105)主席。 在2017年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剥夺郭晓群投票权的时任主席陈志宏,亦是由蔡氏家族任命。在康宏2019年年报中,郭晓群持有的股权被列为储备,而非股本。 其后,郭晓群就投票权被剥夺一事诉诸法庭,要求法庭撤销陈志宏的决定,虽然先后被高院及上诉庭驳回,而在今年1月,郭晓群呈交书面陈词,向上诉庭申请往终院上诉的许可。 * 允许郭晓群向终审法院上诉 * 本月13日,上诉庭颁布判词,三名上诉庭法官一致认为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允许郭晓群向终审法院上诉。判词称,超过1400家香港上市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其公司章程中的条款,与康宏所使用的条款相似。法官认为,上诉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将对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产生广泛影响。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由于香港过往没有类似案例,早前法院依循的是英国法院的做法,暗示终院今次的判决,可能会成为香港有关公司治理的案件先例。陆又指,由于早前对郭晓群不利的判决仍然有效,股东可以在终院审理此案前,向法院申请禁令,暂缓早前的判决。 安里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黄伟康建议,郭晓群可与其他少数股东联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正视。 经济学家徐家健分析指,如果由郭晓群一方控制董事会,康宏的乱局或有望画上句号,但如果「台湾帮」继续控制康宏,相信难以摆脱现时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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