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612基金 要求交捐款资料

2021-09-02 04:30

警方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提交一系列资料。
警方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提交一系列资料。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根据《香港国安法》向法庭取得手令,要求支援反修例示威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托人,以及为该基金提供资金托管及收支服务的「真普选联盟」的董事提交一系列资料,包括多次帐户资金往来情况、捐款人和受助人身分等。消息称,警方为免已宣布即将停运的「基金」销毁「敏感」资料,于是迅速行动,当中调查重点是捐款组织或个人是否涉及勾结境外势力等违法行为。

  警方表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开调查。而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提交物料令」,要求有关人士提供与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关的资料。警方强调,违反《香港国安法》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同属犯罪。警方呼吁,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均可能触犯法律,切勿以身试法。

  前年反修例示威期间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称「基金」),一直通过众筹支援被捕示威者,「基金」因应提供资金托管及收支服务的「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真普联」)将于短期内结束运作,「基金」上月十八日亦宣布即将停运及销毁资料,据悉警方为调查牵涉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及组织,已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要求「基金」信托人及「真普联」董事提交资料,包括多次众筹细节、帐户资金往来详情、捐款人资料及捐款用途,以及受助人资料、支援项目细节及所有与该组织营运相关的资料。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协助或资助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均属违法。消息称,警方调查重点之一是曾向「基金」捐款的组织及人士的背景,以及是否涉及勾结外部或境外势力,或涉嫌其他违法行为,若有证据证明「基金」亦涉嫌违法,身为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许宝强、歌手何韵诗、大律师吴霭仪和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或要负上责任。

  根据「基金」今年六月发布的年度工作报告,由前年六月成立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为止,总收入为二亿三千六百三十八万多元,总支出为二亿三千二百一十八万多元,受助人次为二万二千九百三十八;支援被告方面,共涉及二千二百二十一宗案件,当中已结案有九百四十七宗,未结案有一千二百七十四宗。

  另外,「基金」截至上月三十日,可动用结馀为六百零八万多元,而上月十八日宣布「有秩序地停止运作」之馀,亦即时停止接收新受助个案,本月则进行终极筹款,以资助旧有受助人,目标筹得二千五百万元,至昨晚已筹措约五百二十万元,若未能在本月底达标,亦会停止接受捐款,「基金」秘书处则将于下月底解散,并销毁所有个人资料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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