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商品房备案均价一年内不得上调 2021-09-06 15:49 Previous Next 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ms)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700】腾讯「共同富裕」主题配捐日 共筹4.3亿人币 下一篇 【6855】亚盛医药与康圣环球战略合作 推动白血病精准化治疗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