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批劏房续租加幅上限过高 政府:太低或减分间单位供应
2021-09-06 17:05
政府早前公布落实劏房租务管制措施,设4年租住权,续租加租上限订于15%。立法会《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 (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继续召开会议,多名议员关注租金加幅上限过高,另有议员批评条例中有关劏房的定义太阔。
在会议期间,多名议员继续关注租金加幅上限过高。柯创盛表示,居住在劏房的市民均为基层,议价能力较低,建议将加租上限降低至10%。工联会郭伟强亦指,对于议价能力低及低收入的劏房户而言,加租上限由15%减至10%,已是最卑微的要求。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回应时指,若将加幅上限压至较低的水平,或会减低业主出租单位的意欲,影响分间单位供应,对劏房租户或会更不利。
另外,有议员批评条例中有关劏房的定义太阔。自由党张宇人表示,政府应进一步解释受规管单位的定义,又质疑政府的说法「搬龙门」。他认为若分间单位在条例中的定义等同劏房,则所有人的住所也可视作劏房。新民党叶刘淑仪亦指,官员的说法与条例的定义不同,并指若一般租房亦要规管,政府将会遇到司法覆核。苏伟文回应时则指,当局与不同界别及持份者进行沟通,又指会继续研究各方面的理据及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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