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傲玟预售楼花同意书 运房局:发展商未能证明可应付超支

2021-09-07 21:42

取消傲玟预售楼花同意书,运房局指发展商未能证明可应付超支。
取消傲玟预售楼花同意书,运房局指发展商未能证明可应付超支。

由高银金融主席潘苏通持有的何文田傲玟,于上月遭地政总署取消预售楼花同意书,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晚上指出,今年4月中,地政总署接获傲玟的认可人士通知费用超支后,要求发展商提交证据,证明财力足以应付,由于发展商未有在指定限期内提交令地政总署署长信纳的证据,地政总署遂根据同意书的条款,于今年5月26日暂时中止该发展项目未售单位的同意书许可,直至另行通告;即发展商暂不能继续推售尚未出售的单位。

其后,地政总署多次要求发展商发出提交证明,其财力足以应付超支费用,但发展商没有给予实质回覆,该署于8月27日取消项目的售楼纸。

据同意书的条款,如发展项目的发展费用已超支一成或以上,发展商必须在认可人士把费用超支一事通知发展商代表律师当日起计的六个星期内,提交令地政总署署长信纳的证据,证明财力足以应付;否则,发展商不能继续推售单位。

而除了傲玟,自97年以来,地政总署亦曾因不同原因取消另外8个住宅项目的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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