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师涉诈骗学校逾500万元 判入狱46个月

2021-09-15 18:59

梁式芝书院前男教师被判入狱46个月。资料图片
梁式芝书院前男教师被判入狱46个月。资料图片

梁式芝书院前男教师于2016至2020年间,透过14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包括安装课室白板、翻新教堂及更换椅子等,诈骗校方逾500万元,被廉署拘控。被告今午于区域法院承认盗窃、使用虚假文书副本及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共18罪,被判入狱46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被告成立4间公司以进行欺骗,并利用职权及学校对他的信任多次犯案,违反诚信。

案情指,书院于2015年9月设立学校环境改善委员会,被告是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就翻新项目联络潜在承办商索取报价或邀请他们投标相关项目,开标及审查委员会之后会考虑承办商的推荐并外判合约。被告承诺与校方申报财务或其他利益的来源,及保证参与采购的过程中不会有利益冲突。

被告之后开设4间公司,而他是其中的独资经营者及唯一获授权签署人,其中2间与书院雇用的承办商有同一个名字。他分别称承办商向自己追收项目欠款,惟取得支票后并无存入承办商的户口,及使用虚假报价单、信件及付款证明书,以获取利润。被告就另外2间公司虚假地声明他无现有或潜在利益冲突。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9岁来港读书,学习能力比本地学生稍爲逊色,惟他并没有放弃,终取得硕士学位,更当上教师。辩方亦指,被告的女儿及儿子均有疾病,需接受治疗,遭法官陈广池中断「同佢处心积虑偷钱有咩关系」。辩方在陈官查问下才承认被告沉迷赌博,至今仍有400多万债款未偿还而且「泥足深陷嘅情况多咗」,但承诺日后必定会斩断赌根。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被告利用他人对自己的信任而犯案,行为如同「双面人」,他任职教师但其身不正,彻底地破坏诚信,又指欠赌债不是犯案的理由,故就盗窃罪判监40个月,就使用虚假文书判监20个月,就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判监24个月,其中9个月的刑期分期执行,惟陈官考虑他的背景及期间有悉心教导学生,减刑3个月,总刑期46个月。

38岁被告蒋怡兴案发时为梁式芝书院教师,他承认3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5项盗窃罪及10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8:00
更新时间: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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