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薪酬仲裁申索额上限 调高至1.5万元
2021-09-17 13:25
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限今日(17日)起调高,由每名申索人不超过8000元的申索款额,上调至不超过15000元。
劳工处提醒,修订只适用于提出申索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在今日(17日)或之后产生的申索。如申索人提出申索的权利全部于今日之前产生,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仍只限于处理每名申索人不超过8000元的申索。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是次修订旨在提高仲裁处就每名申索人申索款额上限方面的司法管辖权,而维持每宗雇佣申索由不超过10名申索人提出。任何雇佣申索如超过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限,会由劳资审裁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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