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6 17:41

被告陈立凯否认3项侮辱国旗罪。资料图片
被告陈立凯否认3项侮辱国旗罪。资料图片

21岁无业男去年10月1日涉在北角侮辱多支国旗,他否认3项侮辱国旗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提出欲争议涉案六条闭路电视片段的时间差,希望找市民证人录取口供。王证瑜裁判官斥:「俾咗两个月(控辩双方)都未准备好?仲要搵证人录口供?咁依两个月做紧咩?」

王证瑜裁判官又指出案件在7月23日进行排期,案件于今日(10月6日)开审,但辩方事务律师丘律邦在9月23日聘用大律师跟进案件。王官警告若案件超出预期的三日审讯,辩方需提供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需考虑讼费问题。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市民在2020年10月1日自发到北角街道插上36支国旗,以庆祝国庆日。警方在2020年10月9日以「侮辱国旗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称:「我无𠝹过」。市民证人林伟业(译音)供称,他在案发日乘搭巴士经过北角新都城站时,目睹一名蒙面黑衣人拔走国旗,扔到天桥下面。

第二名控方证人、香港弘爱会主席曾卓儿供称,她在案发当日下午约2时45分,在糖水道与英皇道交界时,目睹对面马路的7-11便利店前,有一名约1米75高、「好大只」的黑衣人扯掉插在马路边的1支国旗,再扔落地上。其后该黑衣人横过马路,距离曾约1米。她指黑衣人从环保袋取出一把鎅刀,先鎅烂2支国旗,再取出另一把鎅刀鎅烂2支国旗。

曾卓儿又供称,男子鎅旗时她站在男子身后,相距约1米,她曾尝试用手机拍摄男子,但面前有途人路过所以未能成功拍照。

控方呈上多条CCTV片段,包括店铺「优品360」和大生鱼档等片段,曾供称大部分片段出现的黑衣人皆与她上午作供时所见的男子为同一人,唯一不同是片中男子有戴黑色帽,曾指认得步伐,「连步伐都一样」。

辩方盘问曾时三度问及,曾供称案发时她所站的行人路灯位正亮红灯,路面上是否没有车经过,曾均表示没有。王官质疑即使案发时行车灯号为绿灯,不代表路面必然有车驶经,而证人已多次回答案发时马路上没有车驶过,一度斥辩方浪费法庭时间。

被告陈立凯被控于去年10月1日于北角糖水道天桥公开及故意以毁损的方式侮辱5支国旗;在英皇道402至404号7-11便利店公开及故意以毁损的方式侮辱1支国旗;及英皇道395号侨冠大厦A座出口外公开及故意以毁损的方式侮辱3支国旗。

法庭记者:刘晓曦 陈晓欣

建立时间13:26
更新时间17:41

证人林伟业出庭作供。
证人林伟业出庭作供。
证人曾卓儿。
证人曾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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