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4女生刑毁刑罚过轻 律政司成功覆核改判入更生中心
2021-10-06 15:07
4名16至19岁女学生前年10月13日夥同他人,到位于葵涌兴芳路新都会广场的「优品360」大肆破坏,损毁店内食物架、八达通收费机及铁闸等,分别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24个月感化。律政司不满刑罚过轻而申请覆核,法官潘敏琦、张慧玲及李运腾听毕双方陈词后,认为原审裁判官判刑过轻和原则上犯错,撤销4人原本的刑罚。上诉庭索取报告后今午在高等法院接纳报告建议,判处4人进入更生中心,书面理由择日公布。
4名被告为同校学生,18岁陈佩莹及其16岁妹妹,18岁曾梓嫣及19岁黄斯曼,同被控于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5楼损坏「优品360」店铺内财产。裁判官罗德泉今年3月判刑时指4人行为无法无天,但考虑各人年纪尚轻及各方报告正面,故接纳青少年罪犯评核委员会的报告建议,判处陈佩莹、曾梓嫣及黄斯曼3人240小时社会服务令,16岁少女24个月感化。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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