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地过境旅客使用虚假文书 各被判囚11个月
2021-10-11 13:13
两名内地过境旅客因使用虚假文书,于上周五(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11个月。
入境事务处调查科人员于7月13日,在国际机场禁区内突击检查乘客的证件时,发现两名分别为37岁及41岁的内地男子,其手持的墨西哥旅游签证有可疑,遂向他们作进一步调查。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名被告于同日从深圳蛇口口岸以快船转驳服务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并计划同日转乘航班经荷兰前往墨西哥。
两名男子承认以6,000至一万元人民币,由中间人获取涉案签证以便前往墨西哥。经核实后,涉案签证为伪造。两名被告于上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使用虚假文书控罪,各被判囚11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制造、管有或使用虚假文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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