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改革造地程序 勿令宏图遥不可及

2021-10-12 04:30

  特首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提出建设北部都会区的宏图,为解决土地房屋短缺问题带来新希望,各界多予以肯定,认为政府展现了施政锐气。计画虽走对了方向,然而艰巨工作尚在后头,其中最棘手之一,是简化土地开发程序,加快造地速度,这须修订多条法例,触及某些反对势力,势将引起种种争议。面对这挑战,政府必须有硬闯难关的勇气,如果造地建屋仍然陷于程序牢笼,继续以龟速前行,美好蓝图将变得遥不可及,再次令市民失望。

  条条框框紧绑 争议没完没了

  长期以来,政府都标榜行事跟足程序,有规有矩,负责的官员谨守传统,不敢越雷池半步,这本来是为了确保不草率犯错,但根深柢固的条条框框,却紧紧绑住他们的手脚,而蓄意反对者则巧妙地玩弄程序游戏,结果造地建屋要经过重重关卡,折腾多年无寸进。这情况早已为市民和业界所诟病,但要改革谈何容易。

  经过多年停滞不前,加上长期受政治动乱打击,土地房屋短缺问题已成「沉疴」,不能再拖,特首提出建设占地三百平方公里的北部都会区,居住人口达二百五十万,就是对症下的重药。不过要实现这宏伟远景,即时要做的,是大刀阔斧拆墙松绑,清除拦在路上的种种程序障碍。

  要加快房屋供应,首先要缩短土地开发的流程,其中最大关卡,是审批程序。现时这步骤必须通过法定机构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及多轮公众谘询,让反对者提出意见,以致争议没完没了,讨论经年,反反覆覆仍不能拍板。

  业界早前已指出城规会审批时间太长的问题,认为现时法例容许相同的反对意见可重复陈述,令会议无限期拖延,必须改变。至于公众谘询,团结香港基金土地房屋研究主管叶文祺就提出,三轮谘询应缩为一轮,可节省两三年时间。

  除审批和谘询,造地还须经过环境评估、收地和道路工程等法定程序和行政安排,每一项都受到法例规限,如有人因利益而阻挠,可不断提出挑战,以致每一阶段都旷日持久,过程漫长。

  「衙门」各有要求 乏协调成阻力

  特首亦看到问题所在,故政府已着手研究修订五条与土地发展的条例,包括《城规条例》、《新界条例》、《土地业权条例》等,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也表示,正审视现时的城规程序,压缩谘询过程,并减省道路刊宪及收回土地的时间,力求加快造地。可见政府已开始在这方面发力。

  要提高造地与建屋效率,政府还须改善对不同部门的协调,业界就指出,过往一些「衙门」各有要求,十分「难纒」,因而把建屋时间无限期拖长,这情况如不改善,特首定出的目标亦难以达到。特首提出下届政府会设副政务司司长之职,以统筹各相关部门,相信有助提高造地建屋的效率,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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