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规袭港|8号风球在家工作要继续返工?劳工处工作守则及雇佣条例一帖睇
2021-10-12 13:51
热带气旋「圆规」将强势袭港,不少公司安排员工在遇到恶劣天气时,可在家工作,不过此举是否属违法呢?此外员工遇上8号或以上风球,上下班的问题应如何处理?本文根据劳工处工作守则及雇佣条例,为各位打工仔一一解答疑问。
根据劳工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列明,在八号风球、九号或十号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雇主不应要求雇员上班,除非双方有事先协定工作安排。当八号预警或八号台风警告已发出,除必要人员外,雇主应尽快安排雇员分批下班。若须安排必要人员当值,首要考虑他们在工作地点的安全。如工作地点因恶劣天气影响而有潜在安全风险,雇主应安排他们返回安全的地点。
不过劳工处指《守则》是员工须往返工作岗位的情况而定,由于在家工作不需在恶劣天气下往返工作地点,家居亦属安全地方,所以《守则》未能覆盖在家工作情况。因此,若员工仍需在8号或以上风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继续开工,为免引起争议,雇主与雇员应预先制定的工作安排及应变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争拗及混乱。
至于正在工作岗位上班的员工,若遇上8号或以上风球,应何时收工?或一旦天文台改挂三号风球后须何时上班?综合《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及《雇佣条例》,以下提供几点可供参考:
● 除了需要在「极端情况」(8号风球或以上及黑色暴雨)上班的打工仔外,其他打工仔在8号风球取消后的两小时,应留在原来的安全地点,而非立即启程上班。 ● 天文台一般会在八号台风警告前两小时之内发出预警,让雇主有充裕时间,按行业/机构的实际情况,提早让雇员分批下班,以保障他们的安全和缓和交通拥挤。 ● 雇主不可减少雇员在《雇佣条例》下有权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补偿因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黑色暴雨和其他恶劣天气警告或「极端情况」公布而损失的工作时间。 ● 打工仔如遇到实际困难而未能返回工作岗位,应尽快通知上司。在该种情况下,雇主亦应作出情理兼备及弹性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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