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非法集结案|梁国雄曾健成等7人认罪 各囚6至12个月不等

2021-10-16 11:28

曾健成被判囚10个月。
曾健成被判囚10个月。

大批市民在警方禁止下到港岛参与去年七一游行,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立法会前议员「长毛」梁国雄等8人被控。除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外,其馀7人上周分别承认煽惑他人、举行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游德康今早将于区域法院判刑。

判刑如下:

●陈皓桓3罪共被判囚12个月;
●曾健成被判囚10个月;
●徐子见2罪被判囚6个月;
●胡志伟2罪被判囚10个月;
●朱凯廸被判囚6个月;
●梁国雄2罪被判囚8个月;
●邓世礼被判囚6个月。

陈皓桓、梁国雄和朱凯廸早前已因「818」、「101」及「1020」及「64」4案判囚, 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本案部分刑期分期执行,详见如下:

●陈皓桓4案共被判囚21个月;
●朱凯廸2案被判囚8个月;
●梁国雄5案被判囚23个月。

邓世礼(前)、古思尧。
邓世礼(前)、古思尧。
左起:陈皓桓、胡志伟及梁国雄。资料图片
左起:陈皓桓、胡志伟及梁国雄。资料图片

游官判刑指陈曾徐胡4人直接煽惑全港市民参与游行,发言获传媒广泛报道,明显希望鼓动尽量多人参与游行,当中尤以陈皓桓为甚,陈首先发言且不止一次,明显担任发言人角色,而曾胡2人基于其社会地位,过去社区工作具份量,能加强其发言效果。游官续指鉴于警方执法及社会局势较前年平淡下来,与众人数明显较少,现场片段亦显示仅2处发生纵火行为,又远离建筑物,只曾于中央图书馆外出现伞阵堵路,尤其是案发前夕起实施《国安法》,故含内在风险催化局势,法庭有需要判阻吓惩罚,判监属唯一选项。游官以18个月为陈曾胡3人煽惑罪量刑起点,徐子见则因角色次要,仅一同叫喊口号,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

游官又指游行案发虽只历时约4至14分钟,但如非警方有效扫荡,游行将会持续进行,期间陈皓桓为领导角色,多次发言,更明言不会轻易放弃。游官认为游行规模相对小,仍有风险爆发暴力,以18个月为陈皓桓组织罪量刑起点,其馀5人则为12个月;陈梁2人参与罪另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

众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除陈皓桓外,游官基于其馀被告过去社区工作及健康状况,各罪再扣减2个月刑期,本案各人终判囚6至12个月。考虑到此前同类型案件,游官指陈皓桓短时间内煽惑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朱凯廸再次犯案,又因屡次判监均无法阻吓,故没有合理理由相信加刑可以阻止梁国雄坚持己见。为避免重复阻吓刑罚,同时要反映刑责,陈朱梁最终分别有3个月、2个月和1个月刑期分期执行。

陈荣泰。资料图片
陈荣泰。资料图片

8名被告依次为24岁陈皓桓、64岁曾健成、53岁徐子见、58岁胡志伟、56岁陈荣泰、43岁朱凯廸、64岁梁国雄和58岁邓世礼。首5名被告被控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涉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除了曾健成和陈荣泰外,其馀被告另被控于同年7月1日,于湾仔轩尼诗道及杜老志道一带,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以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陈荣泰早前否认控罪,案件将于明年6月27日开审,预计审期4日。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09:43
更新时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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