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纪疑遭男客迷奸|被告称事主暗示可上床 忧遭设局威胁偷拍性交片

2021-10-27 17:00

被告林剑峰。
被告林剑峰。

29岁女保险经纪三年前在男客户家中倾谈购保险事宜时,疑喝完涉被下药的啤酒后被奸。男客户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男被告今自辩称,2015年女事主X透过WeChat中「附近的人」功能向被告打招呼,问被告有没有兴趣找援交,并表示收费为3500元。

被告林剑峰指他案发时在Apple任职,当时单身但有暧昧对象。案发前搬离与父母共住的居所,租住长沙湾一间劏房。

他表示在2015年X透过WeChat中「附近的人」功能向被告打招呼,问被告有没有兴趣找援交,并表示收费为3500元,X其后列被告为好友,被告问X为甚么要援交。两人当日后没有再联络。由于事隔太久,现已遗失有关讯息。

至2018年7月时,被告指其父母因年纪大想买医疗保险,被告遂搜集有关资料。其后被告看见X在WeChat的朋友圈发布保单相片,推测X可能想扩阔其客源,让人知道她从事保险业。被告主动在WeChat联络X问她任职的公司,以比较有否与其早前搜集的资料重复。被告对X表示有意为其父母买保险,并主动约X在7月28日在长沙湾站等及前往餐厅食饭。被告指饭局当日两人谈了约一小时,X向被告介绍医疗保险、年金及基金计划。至饭局完结,被告称因要再考虑,没有签保单。X之后跟随被告到他位于长沙湾东宁大厦的家继续倾保险,X问被告有没有啤酒,被告指没有,并给了X一罐可乐。

后来同年8月29日,被告再约X在同一餐厅谈保险事宜,约被告在长沙湾地铁站等候,再前往餐厅用膳。席间约一小时两人谈及保单和私事,被告指X神情憔悴,曾透露昨晚与男友嗌大交。饭后被告指因要再考虑先决定签保单,X问他去不去happy hour,被告指没有酒吧营业遂提议X回公司工作,X称可以上被告东宁大厦家中饮酒,被告则指其父在家,如X不介意可上去。X跟被告回家后,被告拿了一枝白酒入房,在X面前开酒,但X指自己不喝白酒,X和被告继续倾谈。片刻后X指想喝水,被告在厨房斟一杯水给X,坚称绝对没有加任何东西入去。X次日到诊所验血及验尿,血液被验出体内有安眠药唑吡坦。被告指因此案才认识此药,否认当日有将唑吡坦加到水中。

被告指X后来称想喝啤酒,但指她有点累「唔饮得咁多,买少少好」,他遂落楼买来2罐啤酒,由X自己开罐,自己则喝白酒。两人谈及各自的工作及感情事,被告问及多不多人向X查询年金基金事宜,X指自己年轻,客户的投资经验一定比她丰富,续指「点会贸贸然见一两次就签咁大嘅单,一定有其他嘢」。被告追问下X指是「初初识你讲嗰啲」,承认上床是各取所需。被告再问X「唔怕上完床唔签?」X则指有方法令他们签。

被告又指X说,若他签完2份年金保单便会「听晒你话做咩都得」,被告说他听毕一怔,称年金保额太大,要想清楚,但父母的2份医疗保险则问题不大。X其后坐上被告床上,并用手碰他的手,被告指认为是X给他讯号可以上床,于是主动亲吻X并为她宽衣,其后两人性交。被告指过程中X绝无反抗,不同意她完全无意识,「佢肯定知做紧咩事」。

被告表示回想起X曾说过有方法令客人签单,「我惊系个局」,于是趁休息时,将另一部手机架在房内的电视柜上摄录二人性交片段,并指拍片是欲纪录二人谈天内容,以免日后被X威胁,续指因担心影片存于手机会泄漏,所以将原长约6分钟的影片中,剪走无人说话的片段并上传至其iCloud。

现年37岁的被告林剑峰,被控于2018年8月29日,在东京街东宁大厦一单位强奸女子X。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2:01
更新时间17:00

男客户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 资料图片
男客户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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