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李卓人及胡志伟等5人承认煽惑参与非法集结罪
2021-11-01 11:33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壹传媒黎智英等8人原否认控罪,案件原订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开审前均承认各自控罪。
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均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4人连同胡志伟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承认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李卓人认罪时称「悼念六四系应该做嘅事,应有之义,无悔无憾」;邹幸彤否认控罪时则称「唔明白点解系一个罪名」、「悼念毋须批准」;而何桂蓝被问及是否明白控罪时明言「明唔明我都唔会认㗎喇」。
26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馀25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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