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纪疑遭男客迷奸|陪审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1-11-02 17:22

陪审员以5:2裁定被告林剑峰(图)罪名不成立。
陪审员以5:2裁定被告林剑峰(图)罪名不成立。

29岁女保险经纪3年前在男客户家中,疑喝下混入安眠药的啤酒后失去意识而遭男客户强奸。男方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罪,高等法院经陪审员退庭商议6小时,以5:2裁定被告林剑峰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林剑峰(37岁)被控在18年8月29日于家中强奸X,X曾出庭作供称,辩方盘问X时指出X最初利用微信软件的随机加好友功能认识被告,并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问X是否意指「上床搞嘢」,X当时指:「系呀,都系各取所需,玩完就算」。X听到辩方所说,随即情绪激动地反驳:「我向佢提出?我无讲过喎!你系咪老屈呀!」。

辩方重提案发时X声称自己回复意识后,发现自己全裸在被告床上与被告进行性交,X描述指:「我一醒,佢个生殖器官已经系我身体入面呀!成件事发生紧呀!」,而X形容自己醒来后全身无力,「好攰」、「好晕」、「好乱」、「好惊」,然后问被告:「点解会咁?」。辩方质疑X当时为何不推开被告或大声叫喊,X则指:「推开无可能罗!我都唔熟悉依个人!我点知佢有无暴力倾向!」,X又不知道所在地的地址,故一直强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离开为止。

X坚决不同意案发时为双方同意的性行为,X指完事后她到浴室冲洗乾净便离开单位。辩方遂在庭上播放案发时被告与X性交的三段短片,X在片中说道:「我想问我男朋友会唔会join到我哋依个游戏呀?」,被告及后问X:「你今晚系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几点返去?」,X回答说:「无所谓」。被告再问X:「仲有无下次?」,X即回答:「无呀!」

法庭记者: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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