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女未按规定接受强检 被判罚款3500元
2021-11-12 18:26
卫生署表示,一名40岁女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3,500元。
案情指,该名女子在今年1月26日于限制与检测宣告生效期间,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未有在指示的限期前遵从订明人员规定接受指明检测。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的信息,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在限制与检测宣告生效期间,没有遵从订明人员规定接受指明检测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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