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结案| 李卓人胡志伟等5人认罪 押12.13判刑

2021-11-17 13:44

左:李卓人、胡志伟、蔡耀昌。资料图片
左:李卓人、胡志伟、蔡耀昌。资料图片

去年六四周年晚会遭警方禁止,共26名民主派分别被控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煽非法集结等罪,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早前均承认各自面对的控罪,案件延至今日在区域法院求情,将押后至下月12月13日判刑。除原本可以保释的蔡耀昌及梁耀忠外,另外3人须还押。

李卓人今日终止聘用律师代表,改为亲自求情,他甫开口即哽咽感谢港人坚守30年前立下的誓言,坚持悼念六四,追求民主自由的未竟之志。他引用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著作《笑忘书》中的名言:「人类对抗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并续指,自己因为事件投身社运及工运多年,期间没有停止参与集会及放下支联会常委的工作。虽然眼下政权打压港人的自由,自己今如甘地一样被囚禁,但会学习他的无畏无惧。李最后明言:「坐监明志,亦只有如此。」

被告李卓人(64岁,前支联会主席)、蔡耀昌(54岁,支联会副主席)、梁耀忠(68岁,前立法会议员)及梁锦威(34岁,前葵青区议会主席)均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四人连同胡志伟(59岁,前立法会议员)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承认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记者:汤璧瑜

左:梁耀忠、梁锦威。资料图片
左:梁耀忠、梁锦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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