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翰林分裂国家洗黑钱囚43月
2021-11-24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为宣扬香港独立,自二〇一六年起四年间在facebook发文、摆街站派发传单等,又接受资助招募成员,早前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等两罪,涉款约十三万五千多元。《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见图)在判案时指,被告于《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声称停止学生动源香港活动实属自欺欺人,以为以海外分支行国际路线便不违法,虽无实际具体计画分裂国家,惟其目的明显不过,相信被告如非被捕,大有可能继续犯案,两罪判处被告入狱共四十三个月。
陈官称,双方同意案情罗列了被告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能对其《国安法》生效后作为更易了解,不存在灰色地带,其政治理念行为目的取向昭然若揭。被告在《国安法》生效后仍继续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来,相信其属积极参与者,列举了六项事情证明,首先被告于二〇一六年成立学生动源,积极参与活动及管理社交平台,《国安法》生效后委任「Yoshi HK」担任专页编辑,即使被告宣称停止香港事务,但上面载有的招募义工及筹款连结持续运作,表格可供填写,去年七月八日仍发表声明。
其次,被告于facebook上成立学生动源美国分部,宣扬「香港独立,民族自决」,自己担任管理员,继续鼓吹港独思想,同时附有中文版及PayPal连结。第三,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创制独立党成立,被告作为其中一分子,于facebook上担任管理员,其宗旨为「创制独立,民族自强」,成员均在海外以港独为目标。第四,学生动源去年七月二十六日发表宣言建构香港民族共同意识。第五,被告住所发现大量相关标语及旗帜。最后,被告去年被捕后七月二十九日保释外出,八月于互联网公开受访,十月二十七日于美国领事馆附近被捕,但不猜测锺翰林到该处要求任何行动。
陈官续指,被告于保释期间犯案,明显二〇一六年梁天琦竞选期间被他人煽动参与,但后来成为组织者推波助澜,《国安法》生效后以身试法,积极组织分裂国家行为。辩方表示被告仅发表网上帖文,无实施武力,寂寂无闻传播有限,陈官反驳不论是否使用武力,被告以为声称停止学生动源香港活动实属自欺欺人,以为以海外分支行国际路线便不违法,《国安法》生效后两周成立美国分部,facebook运作依样葫芦,招募义工,以PayPal筹款,筹得不同货币包括欧罗等。
陈官认为被告虽无实际具体计画分裂国家,惟其目的明显不过,并指控罪不一定要实施武力,锺翰林犯案约三个半月,相信如非被捕,大有可能继续犯案,为惩罚阻吓并重,陈官以四年半为分裂国家罪为量刑起点;洗黑钱罪因不涉其他组织,无明确证据证明锺翰林独吞,以两年为量刑起点,认罪各自扣减四分之一,分别为四十和十八个月,其中三个月分期执行,共囚四十三个月。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二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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