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唐英杰罪成判囚9年提上诉 高院明年3.22审理
2021-11-26 11:00
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的24岁被告唐英杰,经审讯后今年7月裁定他「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判其监禁9年及停牌10年。唐英杰在8月13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今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彭伟昌索取法庭指示。彭官把上诉聆讯订于明年3月22日至23日进行,下令上诉方需在明年1月14日呈交书面陈词,律政司需于其后14日内回覆。
唐英杰案原审时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上诉则改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关文渭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律政司继续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高级检控官张卓勤作代表。
资深大律师郭兆铭提出原审法官涉误解部分证供,亦没有处理某部份重点证据,故希望为上诉聆讯索取原审时法庭程序之誊本。郭兆铭希望索取3至4名证人作供时的誊本,包括曾出庭作证的警察,以及岭南大学历史系刘智鹏教授,并将在上诉聆讯中播放部分涉案片段。上诉庭法官彭伟昌遂把上诉聆讯订于明年3月22日至23日进行,下令上诉方需在明年1月14日呈交上诉书面陈词,律政司则需于其后14日内回覆。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0:08
更新时间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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