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月调最低工资 深圳月薪标准逾2800元居全省之首
2021-11-27 09:52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广州、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300和2360元人民币(下同,约2,800和2,900港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约27港元),并且在12月1日实施。
此次调整保持分为四类标准,广州及深圳属第一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调整后每月最低工资为1,900元(约2,320港元),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1元(约22港元);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执行三类标准,最低1,720元(约2,100港元),最低时薪为每小时17.0元(约21元);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则执行四类标准,调整为每月1,620元(约1,980港元),最低时薪为每小时16.1元(约20元)。
通知指出,是次调整是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确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最低劳动报酬,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在高温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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