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黄大仙冲突|5男被控暴动和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罪今开审

2021-11-29 13:52

左起被告:麦浩伟、温梓霖、何文谦、郭小杰。
左起被告:麦浩伟、温梓霖、何文谦、郭小杰。

前年10月1日全港多区集会,其中黄大仙龙翔道爆发冲突多人被捕,5男被控暴动和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罪,今在区域法院开审。

5名被告依次为郭小杰(29岁)、张启昌(21岁)、何文谦(26岁)、温梓霖(18岁)和麦浩伟(23岁)。控方开案陈词,在19年10月1日「天晴国庆日假期」,下午3时许,大约200名示威者集结在黄大仙龙翔道近沙田坳道一带,他们当中身穿黑色衣物,配戴防毒面罩、护目镜及头盔。督察叶宝琪奉命带队并设立封锁线。有示威者搬起大型水马,占据行车路,使车辆不能前进,他们打开雨筑起「雨伞阵」,期间有人縰火及投掷杂物有人向警员方向掟砖、石头及投掷汽油弹,汽油弹掷中停泊在附近的电单车,引起大火,更传来爆炸声,非法集结演变成暴动。

警方多次警告并举起黑旗(显示:警告催泪烟),及橙旗(写上:速离否则开枪),唯示威者没有离去。下午4时35分,警方展开拘捕行动,现场拘捕5名被告。控方在陈词指出各被告的行为,是干犯了暴动罪的,其一是黄大仙龙翔道出现了多于三人结集而成的非法集结,而集结现场有破坏社会安宁行为,甚至提升到暴动的层面。其二是控方认为从各被告人的服饰、装备、行为、出现、被警方追捕,及拘捕时的反应,包括尝试逃跑,均是参与暴动之中。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条新闻片段,包括示威者筑起雨伞阵;一排停泊的电单车著火焚毁,冒起浓烟;示威者在雨伞掩护下,蹲在路中心。

法庭记者:陈慧莹

前年十月一日黄大仙区爆发示威冲突。 资料图片
前年十月一日黄大仙区爆发示威冲突。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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